发布时间:2024-03-02 18:00:33 新闻来源:新闻中心
1月9日,山东省莱芜市质监局对两家坐落莱芜市莱城区某城镇的、未获得食物出产许可证组织出产的两家面粉加工公司,别离处以500元和600元罚款,并责令中止无证出产小麦粉的行政处分。这也是该企业在一年内承受的第2次处分。
面粉与植物油、大米、酱油、食醋等五类食物在2002年7月已列入国家第一批食物出产许可证目录,实施市场准入准则,未取证的产品制止出产、出售,但是还有单个小面粉厂,持侥幸心理,时节出产,迟迟不愿。通过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,业主认识到无证出产的危害性,表明将在春节后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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